解释 : 太史公曰: 语有之,“以权利合者, 权利尽而交 疏”,甫瑕 是也。甫瑕虽以劫杀 郑子内厉公,厉公终背而杀 之,此与晋 之里克何异 ?守节如荀息,身死而不能存奚齐。变所从来,亦多故矣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