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 长安。意 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 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 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 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 妾父为吏,齐中 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 复生而刑者不 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 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 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 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