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 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 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 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 积无有,皆 仰县官。异时算轺 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 算如故。诸贾 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 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 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 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 比者三老、北边 骑士,轺车以 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 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 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 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 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