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 越,番禺以西至蜀 南者置初郡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 ,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 具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,汉 发南方吏卒 往诛之,间岁 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 农。大农 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