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 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 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 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 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 。王闻爽使白嬴 上书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 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 有司公卿下 沛郡求捕所与淮 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 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 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 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 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 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 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 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