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 有五女,随而 泣。意怒,骂 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 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 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 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 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 ,虽欲改 过自新, 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 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 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