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 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 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 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 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 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 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 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 ,及商以取 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 缗钱四千一算。 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 骑士,轺车以一算; 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 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 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 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 便农。敢犯令 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