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 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 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 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 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 公自经杀。招卒立 留为陈君 。四月,陈 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 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