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 初,哀公 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 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 哀公,哀公 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 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 诛招,招发兵围 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 灵王闻陈乱,乃 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