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 若夫秦之 商君,楚之吴起 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 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 欲困己以说,复谬 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 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 ,尽公而不 顾私;设刀锯 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 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 旧友,夺魏公子 卬,安秦社 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 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 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 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 ,忠之节也。是故 君子以义死难,视 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 无所恨。何为不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