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 。於是公卿言 :“郡国颇 被菑害,贫民无产 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 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 。诸贾人末作 贳贷卖买 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 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 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 三老、北 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 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 ,戍边一岁,没入缗 钱。有能告者,以 其半畀之。贾人有 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 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