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四十二年, 釐侯卒,太子共伯馀立为君。共 伯弟和有宠於釐侯,多予之赂;和以其赂赂士,以袭攻共伯於墓上,共伯入釐侯羡自杀。 卫人因葬之釐侯旁,谥曰共伯 ,而立和为卫侯,是为武 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