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 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 者也。督责之 ,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 其主矣。此臣主之 分定,上 下之义明 ,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 独制於天下而无 所制也。能穷乐之 极矣,贤明之主也,可不察 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