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 史无害给事 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 河东,见宣无害, 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 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 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 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 温舒免中尉, 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 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 。居官数年,一 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 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 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 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 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 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 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