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宰予字子我。利 口辩辞。既受业,问:“三年之丧不已久乎?君 子三年不为礼,礼必坏; 三年不为乐, 乐必崩。旧穀既没,新 穀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已 矣。”子曰:“於 汝安乎?”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 君子居丧,食旨不甘 ,闻乐不乐,故弗为也。”宰我出,子曰:“予之不仁也!子生三年然 後免於父母之怀。夫三年之丧,天下之通义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