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 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 国颇被菑害,贫 民无产业者, 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 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 人缗钱皆 有差,请算 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 诸物,及商以取利 者,虽无 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 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 匿不自占, 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 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 畀之。贾人有市籍 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 便农。敢犯令,没 入田僮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