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 生留,少妾生胜 。留有宠哀公 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 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 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 公子弃疾发兵伐 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 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