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 毋如晋何 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 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 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 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 ,献公卒 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以 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 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君子 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 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 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