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 积货逐利 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 ,贫民无产 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 。陛下损 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 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 畜积无有,皆 仰县官。异 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 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 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 率缗钱二千而一算 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 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 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 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 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 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 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