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 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 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 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 之,过朝。赵盾、 随会前数谏,不 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 不听。灵公 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 门开,居 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