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 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 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 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 太子免而立 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 蔡女。蔡女淫 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 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 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 立,为陈 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 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