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 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 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 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 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 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 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 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 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 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 ,荀息立悼子而葬 献公。十一月 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 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 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