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 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 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 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 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 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 不可复生而刑者不 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 ,其道莫由, 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 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 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 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 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