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其明年,上废太 子,诛栗卿之属。上以为 绾长者,不忍,乃赐绾 告归,而使郅都治捕栗氏。既已,上立胶 东王为太子,召绾,拜为太 子太傅。久之,迁为御史大夫。五岁,代 桃侯舍为丞相, 朝奏事如职所奏。 然自初官以至丞相,终无可 言。天子以为敦厚,可相 少主,尊宠之,赏赐甚多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