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 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 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病甚 ,乃谓荀息曰: 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 乱起,子能立之乎 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 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 秦、晋辅之,子 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。 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 ,荀息立 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 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 ,斯言之玷,不 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 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 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 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