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 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 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 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 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 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 所以微文深诋,杀 者甚众,称为敢决 疑。数废数起 ,为御史及 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 。其治米盐,事 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 名曹实物,官吏 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 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 废。为右扶风, 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 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 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