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 请废太子爽, 立孝为太子。 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 奸,欲以败 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 ,以淮南 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 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 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 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 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 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上 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 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 廷尉治验, 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 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 皆围王宫 而守之。中尉 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 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