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 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 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 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 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 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 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 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 公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 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 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 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