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 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 孝为太子。爽闻 ,即使所善白嬴之 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 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 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 ,恐言国阴事,即 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 郡治。元年冬, 有司公卿下沛 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 陈喜於衡山王子 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 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 ,恐其发之,闻律先 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 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 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 曰:“勿捕。”遣 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 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