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 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 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 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 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 斥免,欲以禁後 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 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 河南。河南治,逮 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 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 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 使人上书告相,事 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 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 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 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 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 上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 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 尉至,王 视其颜色和, 讯王以斥雷被事耳 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 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 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 王,诏弗许 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 ,恐其捕 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 。”然淮南王削 地之後,其为 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 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