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 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 爽闻,即使所 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 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 ,吏捕嬴,以淮 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 太子爽所为不道弃 市罪事。 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 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 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 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 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 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 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 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 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