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 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 畏恐诛,常 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 有上书告勃欲反, 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 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 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 “以公主为证”。 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 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 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 ,尽以予薄 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 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 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 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 ,今居一小 县,顾欲反邪!” 文帝既见绛侯 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 ,复爵邑 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 万军,然安 知狱吏之贵 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