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其後二岁,赤侧钱 贱,民巧法用之,不便,又废。於是 悉禁郡国 无铸钱,专令上林三官铸。钱 既多,而令天 下非三官钱不得行,诸郡国所前铸钱皆废销之,输其铜三官。而民之铸钱益少,计其费 不能相当,唯 真工大奸乃盗为 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