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 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 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 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 曰:“妾父为吏, 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 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 ,虽欲改过自新, 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 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 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 书闻,上悲 其意,此岁中 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