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 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 ,令家人持兵以见 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 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 乃书牍背示之 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 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 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 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 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 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 帝,曰:“绛 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 不以此时反,今居 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 见绛侯狱辞 ,乃谢曰:“吏方验 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 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