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 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 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 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 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 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 贳贷卖买 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 者,虽无市籍, 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 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 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 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 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 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 籍者,及 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