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其後有人盗高庙坐前玉环,捕得,文帝怒,下廷尉治。 释之案律盗宗庙服御物者为 奏,奏当弃市。上大怒曰:“人之 无道,乃盗先帝庙器,吾属廷尉者,欲致之族,而君以法奏之 ,非吾所以共承宗庙意也。”释之免冠顿首谢曰: “法如是足也。 且罪等,然以逆顺为差。今 盗宗庙器而 族之,有如万分之一 ,假令愚民取长陵一抔土,陛下何以加其 法乎?”久之,文帝与太后言之,乃许廷尉当。是时,中尉条 侯周亚夫与梁 相山都侯王恬开见 释之持议平,乃结为亲友。张廷尉由此天下称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