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侯 於葵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,未至 ,逢周之宰孔。宰 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 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”荀 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 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 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月 ,献公卒。 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”荀 息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 ,犹可磨也, 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 !不负其言。”初, 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 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