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 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 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 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 公,哀公 属之其弟司徒 招。哀公病,三月 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 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 经杀。招卒 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 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 ,使公子 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 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