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 史无害给事河东守 府。卫将军青 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 ,言上,徵 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 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 所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 中尉,而 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 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 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 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 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 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 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 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 杀。而杜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