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 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 为厉公。 厉公既立, 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 ,数归,厉公 亦数如蔡。桓 公之少子林 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 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 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 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 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 秋曰“蔡人杀陈他 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