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惠帝二年,萧 何卒。参闻之,告舍人 趣治行,“吾将入相”。居无何,使者 果召参。参去,属 其後相曰:“以齐狱市为寄 ,慎勿扰也。”後相曰 :“治无大於此者乎?”参 曰:“不然。夫狱市者,所以并容也,今君扰之,奸人 安所容也?吾是以先之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