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 少子也,其母蔡 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 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 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 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 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 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 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 庄公。故陈完 不得立,为陈 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 ,故春秋曰“蔡 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