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 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 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 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 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 如?”荀息 曰:“吾 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 ,荀息立悼子 而葬献公。 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 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 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