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解执恭敬,不敢乘车入其县 廷。之旁郡国,为人请求事,事可出,出之;不可者,各厌 其意,然后乃敢尝酒食。诸公以故严重之,争为用。邑中少年及旁近县 贤豪,夜半过门常十馀车,请得解客 舍养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