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 行县至绛,绛 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 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 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 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 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 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 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 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 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 言薄太后,太 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 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 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 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 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 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