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 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 即营邑之。十 年,初为 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 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 十六年,文公 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 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 地至岐,岐以东 献之周。十 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 大特。四 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 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 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