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 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 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 灌夫罪至族 ,事日急 ,诸公莫 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 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 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 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 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 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 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