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李 斯以闾阎历诸侯, 入事秦,因以瑕衅,以辅始 皇,卒成帝业 ,斯为三公,可 谓尊用矣。斯知 六之归 ,不务明政以 补主上之缺,持爵禄之重 ,阿顺苟合,严威酷刑,听高邪说,废適立庶。诸侯已畔,斯乃欲谏争,不亦末 乎!人皆以斯极忠而被 五刑死,察其 本,乃与俗议之异。不然,斯之功且与周、 召列矣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