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 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 务德而务远 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 ,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 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 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 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 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 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 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 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 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 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 获骊姬,爱之 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